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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寒假工?寒假打工陷阱多,学生需谨防被忽悠!
政策法规
2021-01-30    作者:陳奇妙    来源:百城招聘网 52038



一年一度的欢乐寒假又来了~面对愉快的寒假时光,同学们是否已经为自己计划好了呢?是宅在家里?还是出去“干大事”?


干大事?是的,寒假虽然冷,但还是有不少同学会选择打寒假工,以此赚点零花钱或劳动锻炼一下。


然而,对于涉世未深的同学们而言,社会的复杂和危险是很难预料的,稍有不慎就很容易上当受骗。今天,小编就来罗列几个关于寒假打工的注意事项,以此给同学们上一堂预备课,避免求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纠纷。





陷阱①:入职前千万不要交费


会在入职前要求交费的,通常分为2种:一是招聘单位或中介机构,以介绍工作为由收取的手续费或定金;二是入职单位,以培训费、服装费、定金等为由收取的相关费用。


学生在入职之前,切记要对中介或单位进行全面了解,考察其是否正规合法。可以通过现场查看该单位有没有营业执照、是否有固定的办公场所,也可以网上查一查,了解是否有类似投诉、纠纷等负面信息。


另外,对于以“高薪”招聘寒假工的用人单位,学生务必多留心,以防上当受骗。




陷阱②:兼职收入靠提成赚取


高中生小夏曾在寒假从事过兼职业务员,为某日用品品牌推销产品,卖多少算多少,卖得多就赚得多,一件都没不出去就一分钱也没有。


像小夏遇到的这种企业,没有底薪,如果产品本身就难以推销,即使寒冬里学生们再辛苦地奔波,很可能结果也是一分钱都赚不到。此外,也有一些工厂车间在招寒假工时,常用计件、计时的方式结算薪酬。


我国《劳动法》第四十八条规定: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,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,报国务院备案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


因此,同学们在找寒假兼职时要注意,“无底薪”的工作最好不要,即使要也得了解清楚。如果碰到企业事先没说明,却在计算薪酬时以“无底薪”为由克扣工资,应及时向劳动部门寻求帮助。




陷阱③:入职前签订书面协议


《关于贯彻执行<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>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12条规定“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,不视为就业,未建立劳动关系,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


根据此项规定,学生进行寒假兼职活动不算正式就业,也就是说,发生工伤、薪酬等方面的劳动纠纷时,即使接到投诉,劳动监察部门也无法使用行政手段来处理,只能从中协调。


因此,百城招聘建议学生们在兼职打工的过程中,最好在入职前先和企业签订书面协议,双方确定好具体的工作时间、工作期限、工作内容、薪酬待遇、支付方式(比如是按月、按周还是按天支付)等等。


如果企业不肯签订书面协议,或在协议中没有对以上事项进行具体说明的,建议学生们还是要三思,一开始就为自己留后路的企业最好不考虑,但还是要去的话,学生可在入职后留意、保留一些必要的证据,比如用手机拍摄自己在该企业工作的场景,保留一些与工作相关的材料、资料等,尤其像考勤记录、上级布置的任务、各类通知公告等等。